宿州二中學生校服征訂工作招標公告
作者:政教處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發(fā)布時間:2024年09月19日
為進一步推進校園文化建設,提升校園文化品位,培養(yǎng)和增強學生的集體意識,提高學生對學校的認同感和自豪感,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宿州市教育體育局宿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宿州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指導意見》(教體秘[2023]125號)的有關規(guī)定,學校研究制定了《宿州二中關于加強學生校服管理的實施辦法》,根據本實施辦法擬對我校校服供貨企業(yè)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現就“宿州二中校服設計、制作”項目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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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夏(秋)季各2件套:夏季短袖一件,長褲一件;春秋季運動服上衣1件、運動褲1件
2180套左右(具體數量以具體征訂人數和訂購合同為準)
1.學校校服管理(征訂)小組對樣品的面料、工藝、價格和服務等嚴格把關,校服總體款式、顏色原則上延續(xù)現有樣式,也可在把握學校文化元素基礎上,進行美化、創(chuàng)新設計。
2.所用材料不褪色、不縮水、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燃料等各種材料和生產制作等指標要求必須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國家標準。
3.產品的售后服務期為供貨結束后12個月,售后服務期內產品質量實行“三包”。
4.校服驗收實行“明標識”制度,校服檢測落實“雙送檢”制度。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供應商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投標企業(yè)必須為服裝生產廠商,具有生產經營(學生裝、校服)的字樣,具有工商、稅務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的營業(yè)執(zhí)照。
4.具備本項目相應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與售后服務能力。投標人必須保證供貨準時,服務快捷、品質可靠、調換準確及時,為特殊身材的學生來校量身定做。
5.必須提供投標人自產的實物樣品,所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質監(jiān)部門檢驗標準。
6.供應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投標:
②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人民檢察院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③供應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的。??
④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⑤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jiān)管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校服黑名單的。
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至學校南門門衛(wèi)室,同時電話告知聯系人。
3.報名材料
投標單位需于報名截止日期前提供下列報名材料:
⑧供應商業(yè)績(近三年已經合作學校的情況);
⑨校服設計方案(可以在相似度相近的基礎上,進行優(yōu)化)。
學校研究同意采取購買校服的家長投票方式確定供應商。由學校和家長代表(
家長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共同組成評標小組。學校校服選用組織會對報名企業(yè)進行資格審查,深度調研,核實企業(yè)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等,從中篩選出3家企業(yè),準備校服樣衣參加現場評比。
每個投標廠家要準備好相關服裝(分男女,要求同款不同料或同料不同款)。報名廠家按抽簽順序展示介紹(可使用PPT),評標小組根據綜合評審,投票確定中標廠家。
(三)公示中標廠家
本項目采取投票評標,現場公示票數。票數高者為中標候選人,招標人不對未中標原因作任何解釋。
(四)手續(xù)辦理
公示時間5天內無異議的,評標小組通知中標廠家,辦理后續(xù)相關事宜。
1.按國家有關產品“三包”規(guī)定實行“三包”,如尺寸不合適包換至合身。
2.服裝出現質量問題三個月內全免費上門包換或作退貨處理。
3.中標人交貨時由采購單位委托質檢部門按此次招標方提出的技術參數和性能要求,對中標人的提供的貨物任意抽取進行抽樣檢驗;同時要求中標人無償補齊因抽檢而損壞的產品(檢驗費用由中標人負責);抽檢貨物檢驗報告不合格的采購人不予收貨,最終中標人須附上結論為合格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采購人方最終收貨并驗收。
1.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歸宿州二中校服管理工作小組。
2.合作過程中,如果服務質量或校服質量不能達到承諾標準,學校有權終止與中標廠家的合作,損失由廠家自行承擔。
3.制作完成時間:中標單位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嚴格履行交貨時間,送達到位。
4.校服費用結算時間為全部交貨且對有問題或不合適的衣服調換完畢后
5.中標人的樣品不退還,由采購單位封存(用于收貨對比)。未中標人的樣品要求在招標結束后自行領回,如不領回,則由采購方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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