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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編委批準的內(nèi)設機構及職能為:
1. 辦公室:負責學校和黨委的行政公文、信函的收發(fā)處搞好公文的分類、整理和歸檔。組織和擬定學校規(guī)章制度,以學校名義發(fā)布有關行政事項的布告、通告、通知等。負責草擬學校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和其他全局性文件,審核、修改各處室起草的文稿,負責籌備、組織學校召開的綜合性會議。 搞好對外宣傳和聯(lián)絡工作。負責完成校長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負責人:王吉林,電話:2282777
2. 教務處: 負責貫徹執(zhí)行全校教學管理的決策和教學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負責人:朱德意,電話:2282220
3. 教研室:負責教育教學研究及新課改研究工作。負責人:謝云,電話:2282206
4. 總務處:負責學校的后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人:孟祥鵬,電話:22822230
5. 政教處:負責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人:邵超,電話:2282217
6. 現(xiàn)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學校實驗室管理和現(xiàn)代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人:何許光,電話:22082236
7. 團委:負責學校團的工作和青年思想教育工作。負責人:高超,電話:22082255
8. 保衛(wèi)科: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負責人:周洪廣,電話:2282245